本报讯 2月27日,市城管局对武陵山大道沙堤办事处段郝平金凤庵路旁与武陵山大道板坪至锣鼓塌公路交汇处的2座违规大型立柱户外广告牌进行依法拆除。
1月3日,市城管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巡逻时发现,此处有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牌(面积均为216平方米)2座。在得知广告牌业主未办理行政许可证后,市城管局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向广告牌业主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8天),并立案罚款980元。
在限期整改之后,市城管局又对广告牌业主下达催告书,催促其进行整改,逾期未拆,下达强制拆除告知书,将拆除公告贴于立柱,并将告知书与公告送达当事人,最终,广告牌业主不予理会。市城管局组织讨论决定对其依法拆除,于2月27日组织执法大队与交警40余人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拆除了此违规大型立柱广告牌。 (本报记者 向文 通讯员 李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