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市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服务业务用房不足、设备严重缺乏、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建立财政兜底机制,保障基层医务人员经济待遇。政府按相关标准核定医务人员编制,将人才培养、设备配置及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合理核定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财政将乡村医生基本工资列入预算,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改革。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业务素质建设。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的目标。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
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重点建设好18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和200个服务人口多、群众就医需求大的中心卫生室,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等医疗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分院根据医养结合政策逐步改建为医养结合医疗或康养机构。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定期巡诊,让优质资源下沉。
不断优化农村医疗保障的落实环境。人社医保部门加大基金监管力度,适当调整或放开城乡居民医保指导数。完善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的门诊费用报销政策。制定合理的药品目录制度、招标投标采购制度,建立合理的采购机制平台。加强“三医联动”,形成“三医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