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县纪委监委领导对我进行警示谈话,你们的及时提醒是帮助和挽救了我,否则我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到位。”近日,某单位内部管理暴露出来的问题被慈利县纪委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时,该负责人这样言辞急切地说。这是慈利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持续推动“治病救人”制度化、常态化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慈利县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 “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来抓,加强日常监督,采取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通报批评等有效组织处理措施,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拉起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1-8月,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2人次,其中开展提醒谈话15人次,警示谈话1人次,诫勉谈话14人次,批评教育137人次。17名科级干部、5名纪检监察干部被批评教育,5名单位主要领导被县委、县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
(吴凡 卓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