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森森 陈美凤)日前,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滥伐林木案,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当听到判决结果的那一刻,周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上半年至2025年3月期间,被告人周某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或超许可证采伐范围采伐林木,非法采伐桤木、檫木共计立木蓄积达47.115立方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其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如实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全部犯罪事实,并主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可酌定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的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