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楚洲
卓炯,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创立者。早在1961年,卓炯就率先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理论。在其学术研究历程中,他不懈探索强国富民真理,提出计划经济的基础是商品经济和以劳动为核心的价值规律,成为中国经济思想史上颇有影响的经济学家。卓炯长期致力于政治经济学特别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研究,为学术界以及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留下极其宝贵的经济理论研究成果,被誉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先驱”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倡导者、先行者之一”。
卓炯出生在1908年,为湖南省慈利县国太桥乡人。1924年,卓炯在湖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求学。1931年,其考入中山大学,攻读政治经济学,受业于王亚南、何思敬和周谷城等进步教授,为其学术生涯打下理论基础。1935年毕业时,卓炯获得学士学位。同年秋季考入广东学海书院,攻读研究生。1938年,卓炯参加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广东民族抗日先锋队的抗日活动。
1939年,卓炯以满腔热情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以后,卓炯发挥所长,在第四战区主编《阵中文艺》和《新建设》杂志,开展抗日宣传工作。1941至1946年,卓炯任教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深入钻研《资本论》。为了躲避国民党特务追捕,卓炯于1946至1948年侨居泰国曼谷,担任曼谷南洋中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卓炯于1948年9月回到祖国以后,在云南省思普地区参加地下党组织的人民武装斗争。
新中国成立后,卓炯被调到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政策研究室。1953年,卓炯担任中共华南分局宣传部学习室副主任。1953年至1958年,卓炯担任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理论教育处处长,研究、宣传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其间,卓炯潜心钻研经济理论,公开出版首部著作《政治经济学学习提要》。
卓炯长期从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研究。他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起,率先批判产品经济理论,创立独树一帜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剩余价值理论,完成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革命。1958年6月,卓炯被党组织调入中共广东省委中级党校(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前身),担任政治经济学教研室主任。1959年春季,在中国科学院广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和《理论与实践》编辑部联合召开的两次座谈会上,卓炯作了题为《充分发挥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积极作用》的发言,开始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探讨商品经济、价值规律以及计件工资等课题研究。1960年,担任广东省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编写组副组长。1961年7月,党校停止办班,卓炯和学员到罗定县和德庆县参加整风整社运动,到兴宁、揭阳等县调查。先后到过南凤公社、播植公社、九市公社,最后到德庆县凤村公社。在这期间,卓炯以“于凤村”为笔名发表一组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文章,提出一系列经济学观点,成为中国商品经济理论奠基者。1961年,卓炯发表论文以后,中国经济学园地响起来自凤村的惊雷。这年中国经济学理论研究取得突破,《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说史》记述了这年发生的事件。1961年冬,卓炯发表在《中国经济问题》杂志上的论文《申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在中国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商品经济的观点:“在公有制下,无论是全民所有制的产品也好,集体所有制的产品也好,只要有社会分工存在,产品就要进入流通过程,就要成为商品……这种商品经济的特点就是计划商品经济。”这是他的商品经济理论的中心思想,并且据此得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论点。为了解决经济生活中的极大困难,提出承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挥价值规律作用的学者不少,但是人们普遍认为:不同所有制之间的产品交换才是商品交换。而卓炯却认为是社会分工决定产品是商品,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只能决定商品生产的社会性质和特点。正如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董辅礽教授所说:“这在国内外都是绝无仅有的。”
1973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所恢复,卓炯担任副所长兼经济研究室主任。1979年,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成立,卓炯担任副院长。他继续致力于商品经济研究,写出《关于〈资本论〉的生命力的探讨》和《价值规律论》等专著。1979年4月,卓炯向无锡全国学术会议“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作用问题讨论会”提交《破除产品经济,发展商品经济》的论文。他写道:“当前一个最突出的提法就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问题。实质上还是把计划经济和市场对立起来,好像计划经济是排斥市场的,而市场经济是没有计划的。”会议解放思想,突破产品经济论,承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生产资料也是商品等观点。卓炯在这次会上首次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并且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市场经济等观点。1980年夏,卓炯又写出论文《把产品经济体制改造成商品经济体制》,其文明确指出:“体制改革的中心问题,要有利于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他的新观点,受到当时舆论谴责和经济学界不少同行非议。批判来自方方面面,但是卓炯坚持自己的新理论,批而不倒,压而不垮。他说:“因为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只要社会分工存在,价值规律也就消灭不了。”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当人们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奠基者”赞扬这位理论家时,卓炯说了句——“我的研究终于跟上党的步伐”。卓炯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之时发言说:“理论上还要彻底一些,其实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也可以叫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此,卓炯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在于所有制不同,并且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理论。
卓炯经过30多年经济理论探索,形成具有独特见解和特色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他曾提出两个不等式:商品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并且认为:商品经济论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政治经济学是一般劳动过程与社会经济形式两大范畴系统的有机统一;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为模式。从1982年开始,《中国社会科学》《光明日报》和《广州社会科学》等10多家报刊发表30多篇文章,评价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和治学精神,称卓炯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开拓者。1985年6月,广东省政府授予他“特等劳动模范”称号。1986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87年6月,卓炯被推选为党的十三大代表。
199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广东经济出版社共同发起推选“影响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十本经济学著作”活动,选出十本优秀经济学著作,卓炯所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一书名列其中,成为新中国经济理论发展的十面旗帜之一。卓炯的学术研究著作还有《政治经济学新探》《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再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三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资本论〉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扩大商品经济》和《十大经济政策解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