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段雪景
“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这是臧克家说的一句话,最近我又认识了一名“益友”,让我兴奋许久,他就是《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
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1859年在苏格兰爱丁堡出生,曾在爱丁堡医学院学医,后来生活在伦敦。由于不喜欢学医,就留出很多时间来完成福尔摩斯这本书,在1886年第一篇作品《血字的研究》完成了,他首先寄给《康希尔》杂志的主编,可得到的答案却是“作为短篇故事太长,作为一本书则太短”。明显那位主编并不喜欢这本书,经过几番周折,终于有人愿意为他出书了。
柯南·道尔一生多彩多姿且曲折离奇。他是个历史学家、捕鲸者、运动员、战地记者,并且也具有侦探的技巧,曾帮助政府抓住两件案子的凶手。我猜想书中的华生代表现实,而福尔摩斯则代表作者自己的精神寄托。
书中是以华生的角度来写的,共分几个悬疑故事,《血色的研究》是第一篇,也是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的时候,他以他自己的认知去认识福尔摩斯,并和他一起破案。
书中还有许多细节和环境描写,比如:“她是一位年轻的金发女郎,身体娇小秀丽,带着手套,穿着非常得体合身。但是她的服饰简单朴素,表明她的生活有点拮据。她的衣服是浅灰褐色的,未加任何装饰之物,头上带着一顶同样浅灰色的头巾,边缘上插着一根白色的羽毛,多少增加了点明亮的色调”。这句描写可以让我们清楚地了解这个女人的外貌、穿着,有些描写,甚至感觉连空气的味道都闻得出来,让我们身临其境。
这篇文章还让我明白了一个社会状况,就像文中所说:“即便蠢人再蠢,也有更蠢的人为他鼓掌”。这里的“蠢人”指英格兰场的人的自大与无能,“更蠢的人”则指伦敦市民们。福尔摩斯在在书中说到:“苏格兰场的人什么事都来找我,但成功后却向媒体报道说:‘这次的功劳完全是我们经过紧密的思考和不懈的努力得来的’。当失败时,就会说:‘我们已经尽力了……’”
这本书虽然具有恐怖色彩,但是每一件案子背后的故事都非常温暖。人的各种性格、情绪与人世间的各种人情世故都一一展现。在文中,我特别喜欢福尔摩斯破案时那股疯狂劲儿。福尔摩斯曾看清过一种极为多数的情况,并列出两个案子来说明:“一个极为美丽的女子,但却为了得到保险金毒死了三个孩子;还有一个丑陋的男子,却是一个慈善家,曾为帮助穷人捐赠奖金三十五万英镑。”所以,不要以一个人的样貌,来判定这个人的品格。
(作者系张家界敦谊小学学生 指导老师:屈春利)